热烈祝贺沧州科技事务司法鉴定中心环境检测实验室顺利通过CNAS复评审

创建时间:2022-05-31 09:00

  近日,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委派的三人评审组,以“远程+现场”的方式对沧州科技事务司法鉴定中心环境检测实验室开展了实验室认可复评审。经过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努力,我中心配合评审组三位专家顺利完成了为期2天的远程评审工作。

 

 

   此次CNAS评审根据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采用“远程视频和现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家评审组依据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CNAS-CL01-A002《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领域的应用说明》及其他相关认可文件的要求,对实验室检测技术能力、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等认可准则进行了全方位的评审。三名评审专家充分利用网络实时视频、电子文档/视频资料调阅及现场连线检查等手段,在全面审阅管理体系文件、各类记录资料的基础上,通过关键岗位人员考核、盲样检测、现场监测操作、人员/方法/仪器比对等,对实验室自上次复评审两年多来的体系运行情况和技术能力现状进行了全面核查。经过严格细致的评审,评审组一致认为实验室检测人员能力、设备设施、环境条件、检测方法、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等满足CNAS实验室认可要求,同意向CNAS推荐、维持认可。同时,专家组也针对实验室存在的一些不足,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评审的顺利通过,不仅是对我中心环境实验室能力和水平的一次全方位检验与评估,也是对实验室过去2年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和技术能力持续保持的充分肯定,是我中心环境检测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的实质性印证。

 

  今后我们中心环境实验室将继续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准确的质量方针,充分发挥环境实验室的专业技术优势,与时俱进、不断完善,继续在环境检测领域扎实推进和发展,努力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提供更坚实有力的技术支撑。

 

  此次CNAS评审根据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采用“远程视频和现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家评审组依据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CNAS-CL01-A002《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领域的应用说明》及其他相关认可文件的要求,对实验室检测技术能力、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等认可准则进行了全方位的评审。三名评审专家充分利用网络实时视频、电子文档/视频资料调阅及现场连线检查等手段,在全面审阅管理体系文件、各类记录资料的基础上,通过关键岗位人员考核、盲样检测、现场监测操作、人员/方法/仪器比对等,对实验室自上次复评审两年多来的体系运行情况和技术能力现状进行了全面核查。经过严格细致的评审,评审组一致认为实验室检测人员能力、设备设施、环境条件、检测方法、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等满足CNAS实验室认可要求,同意向CNAS推荐、维持认可。同时,专家组也针对实验室存在的一些不足,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评审的顺利通过,不仅是对我中心环境实验室能力和水平的一次全方位检验与评估,也是对实验室过去2年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和技术能力持续保持的充分肯定,是我中心环境检测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的实质性印证。

 

  今后我们中心环境实验室将继续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准确的质量方针,充分发挥环境实验室的专业技术优势,与时俱进、不断完善,继续在环境检测领域扎实推进和发展,努力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提供更坚实有力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