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知识讲堂 | 邻居建房我“遭殃” 房屋损坏谁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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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解读
张某与王某是同村邻居。在王某翻盖自建房过程中,张某发现自家房屋出现墙体开裂以及墙皮脱落等现象,怀疑与王某施工有关,遂要求王某停工并承担修复义务。王某认为张某房屋建成多年,出现开裂及墙皮脱落为自然老化现象,并非自己施工责任,双方由此发生纠纷。后经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果,张某诉至法庭。
在本案诉讼过程中,由于王某不认同张某房屋损坏与自己施工存在因果关系,经张某申请,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其房屋墙体开裂及墙皮脱落原因进行鉴定。司法鉴定机构随即对张某房屋进行工程质量鉴定,鉴定报告给出的意见认为,张某房屋损坏与王某施工存在一定因果关系。王某虽不认同,但由于无法举证证明二者不存在因果关系,法院最终采信了鉴定结论,依法判决张某胜诉。
鉴定知识
房屋出现损坏而无法确定原因是日常生活中时常会遇到的问题,而工程质量鉴定无疑是该类问题在诉讼过程中较为常用的途径。
工程质量鉴定,是指由司法鉴定机构指派鉴定人员运用建设工程相关理论和技术标准对有质量争议的工程进行调查、勘验、检测、分析、复核、验算、判断,并由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出具鉴定意见的活动。
本案所涉及的墙体开裂及墙皮脱落,属于工程质量鉴定当中的“侵权纠纷鉴定”,主要包括楼上漏水造成楼下装修、家具及物品损失,自来水管道破裂跑水或临近区域施工(振动、降水或基坑开挖)等造成房屋地基不均匀沉降继而引起房屋开裂损坏,车辆撞击或火灾造成房屋受损等。鉴定事项一般为: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或受损原因,房屋安全性或危房等级。除此之外,工程质量鉴定还包括施工质量鉴定、材料质量鉴定、维修方案鉴定等。
有话“鉴”言
对于本案所涉及的纠纷,其实是有可能在诉前借助司法鉴定解决的。
在实际生活中,很多当事人不知道可以通过鉴定解决,或联系不到鉴定机构,或对鉴定不了解,不知道可以通过鉴定解决哪些问题,如其能得到相关鉴定咨询技术服务,可为其提供协商、调解的依据,也可为其后续决策做支持,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本案中,如果张某能够及时找到鉴定机构,通过鉴定技术服务,确认其房屋问题系施工所致,修复费用有多少,即可以此为依据跟对方进行沟通、协商,从而达到诉前解决的目的。并且,即便协商不成进入诉讼程序后,张某也可知道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如何申请鉴定。
延伸阅读
个人委托鉴定意见法院是否可以采信?
最高院明确:
1、当事人就专门性问题单方自行委托专业机构或者个人出具的书面意见,虽然不属于民事诉讼法上所称的由人民法院经由司法鉴定程序所获得的鉴定意见,但法律并未排除其作为证据的资格。对一方当事人就专门性问题自行委托有关机构或者人员出具的意见,一般可参照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鉴定意见的审查规则和准用私文书证的质证规则,结合具体案情,对其证明力进行从严审查。
2、如自行委托取得的书面意见由具有相应资格的机构和人员作出、检测程序合法、对照样品来源可靠、检测方法科学,经质证对方未提出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一般可以确认其证明力。但是如果经审查,该意见存在程序严重违法、对照样品来源不明等重大错误,或者当事人提交了足以推翻意见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不予采信。